欧股Stellantis暴跌 27%:因业务重组导致260亿美元巨额亏损 欧洲汽车制造商斯泰兰蒂斯集团Stellantis NV首席执行官安东尼奥·菲洛萨(Antonio Filosa)表示,220亿欧元(约260亿美元)的计提反映了公司对能源转型速度的过高估计。在“美国投资驱动计划”下,这家跨大西洋汽车制造商承诺将为美国劳动力市场增加5,000个工作岗位。由于2025财年预计出现净亏损,公司宣布暂停2026年的股息派发,并计划通过发行混合债券筹集50亿欧元。
加拿大在格陵兰岛开设领事馆 当地时间2月6日消息,加拿大和法国当天在格陵兰岛首府努克开设领事馆,以加强其在北极地区的影响力。据法国外交部此前消息,该领事馆除为法国公民提供常规领事服务外,还将促进与格陵兰岛科学合作,并为有意在当地投资和设立办事机构的法国公司提供指导。(央视新闻)
证监会:对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监管 证监会发布《关于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监管指引》。其中提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监管。开展相关业务前,实际控制基础资产的境内主体(以下简称境内备案主体)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按要求报送备案报告、境外全套发行资料等有关材料,完整说明境内备案主体信息、基础资产信息、代币发行方案等情况。境内备案主体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保证出具的备案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诺和诺德ADR止跌回升,美国FDA局长威胁封杀Hims & Hers仿制药丸 诺和诺德美股盘前涨幅扩大至7.18%,本周稍早已经因盈利担忧和评价减肥药供应商Hims & Hers推出每个月49美元的“山寨版”Wegovy减肥药而暴跌21%;HIMS盘前则跌8.65%。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局长暗示,可能封杀Hims & Hers推出的低价Wegovy仿制药,这被视为诺和诺德的重大利好。专家指出,Hims & Hers的脂质体口服配方可能无法有效被肠道吸收,而诺和诺德拥有专利保护的SNAC吸收技术。

证监会发布《关于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监管指引》 本指引所称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是指,以境内资产或相关资产权利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利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在境外发行代币化权益凭证的活动。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应当严格遵守跨境投资、外汇管理、网络和数据安全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履行前述相关监管部门要求的核准、备案或安全审查等程序,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现货白银站上76美元/盎司,日内涨近7% 现货白银站上76美元/盎司,日内涨近7%。
高盛和野村预测英镑兑欧元将跌至三年低点 高盛集团和野村控股的策略师预测,随着英国政治动荡加深且存在降息可能性,英镑兑欧元将跌至三年来低点。高盛预计,未来12个月英镑兑欧元将走弱6%,至1欧元兑0.9200英镑。与此同时,野村预计,英镑到4月底前将下跌3%,至1欧元兑0.8950英镑。
高盛将盐湖股份评级上调至买进,目标价42元人民币 高盛将盐湖股份评级上调至买进,目标价42元人民币。
“大空头”表示他很“开心”,尽管他力挺的保险巨头Molina股价暴跌超30% 由于对医疗补助计划(Medicaid)成本的担忧,Molina Healthcare (MOH) 预警称,今年调整后的每股收益将仅为5美元,远低于分析师此前预期的接近14美元。该公司股价美股盘前股价重挫31.29%。 电影《大空头》原型迈克尔·伯里(Michael Burry)并未被吓跑,反而公开表示这种行情让他“更开心”。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答记者问 《通知》对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提出了哪些要求? 一是严格监管赴境外开展相关业务活动。按照“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的监管原则,境内主体直接或间接赴境外开展外债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或者以境内资产所有权、收益权等(以下统称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类资产证券化、具有股权性质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监管。对于境内主体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的其他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由中国证监会会同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监管。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备案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上述业务。
现货黄金涨超3%,现报4923.22美元/盎司 现货黄金涨超3%,现报4923.22美元/盎司。
中国央行等八部门: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应予以禁止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通知提出,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是指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将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为代币(通证)或者具有代币(通证)特性的其他权益、债券凭证,并进行发行和交易的活动。
中国央行等八部门:对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相关业务实行严格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其中提到,对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相关业务实行严格监管。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境内主体直接或间接赴境外开展外债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或者以境内资产所有权、收益权等(以下统称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类资产证券化、具有股权性质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应按照“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监管。对于境内主体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的其他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由中国证监会会同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监管。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备案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上述业务。
英国央行首席经济学家Pill:去通胀进程保持完整,但尚未结束。 工资增速放缓显示去通胀正在进行中。 薪酬增速的放缓程度低于预期 英国央行首席经济学家Pill:去通胀进程保持完整,但尚未结束。 工资增速放缓显示去通胀正在进行中。 薪酬增速的放缓程度低于预期。
中国央行等八部门: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其中提到,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严格管控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持续推进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工作。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范围的“挖矿”整治工作负总责,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283号)要求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全面梳理排查并关停存量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严禁新增“挖矿”项目,严禁“矿机”生产企业在境内提供“矿机”销售等各类服务。
容百科技:因发布与宁德时代签署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拟被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2026年1月9日,容百科技与宁德时代签订《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采购合作协议》,容百科技于2026年1月13日晚发布《关于与宁德时代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披露了“自2026年第一季度开始至2031年,容百科技合计为宁德时代供应国内区域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预计为305万吨,协议总销售金额超1200亿元”等信息。 容百科技上述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未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合作协议实际条款内容等情况。白厚善作为容百科技董事长、总经理,审核并决定公告的内容,未勤勉尽责,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是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俞济芸作为容百科技董事会秘书,参与公告的起草、讨论并发布,未勤勉尽责,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是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宁波证监局拟决定对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对白厚善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俞济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银发〔2026〕42号) 明确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 (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挂钩法定货币的稳定币在流通使用中变相履行了法定货币的部分功能。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二)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是指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将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为代币(通证)或者具有代币(通证)特性的其他权益、债券凭证,并进行发行和交易的活动。 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除外。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 金融机构(含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发行和销售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不得将虚拟货币及相关金融产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并加强风险监测,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金融机构(含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未经同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以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托管、清算结算等服务。有关中介机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不得为未经同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以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中介、技术等服务。 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网信、电信主管和公安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依法关闭和处置开展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含小程序)以及公众账号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严格管控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持续推进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工作。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范围的“挖矿”整治工作负总责,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283号)要求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全面梳理排查并关停存量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严禁新增“挖矿”项目,严禁“矿机”生产企业在境内提供“矿机”销售等各类服务。
3月1日起将终止二代五粮春系列酒瓶盖回收业务?五粮液:政策信息属实,为品牌市场政策正常切换过渡 从五粮液浓香经销商、终端店处获悉,接四川五粮液浓香酒有限公司通知,自2026年3月1日起,将终止二代五粮春系列酒(瓶盖+盒盖)的回收业务,2026年3月1日(含)之后扫码的瓶盖,不再回收。
沪公网安备310118020049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