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3月1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变更为“*ST东方”
东方集团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3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通过人为增加业务环节或虚构业务链条等方式,长期开展农产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循环贸易,导致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3月17日停牌1天,自2025年3月18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东方,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东方集团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3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通过人为增加业务环节或虚构业务链条等方式,长期开展农产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循环贸易,导致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3月17日停牌1天,自2025年3月18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东方,日涨跌幅限制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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