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公司预计将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文章来源 上交所-最新公告

东方集团发布风险提示公告,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2月28日通报了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现已初步查明,东方集团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上述查明事实显示,公司预计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连续多年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今日公司股价盘中大幅上涨,股价波动较大。经核实,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因公司已被立案调查,且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属于《重整纪要》第9条“不具备作为上市公司的重整价值”的情形,公司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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