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证报报道,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实施市场准入管理,切实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此次纳入的主要包括生活中常见的固定充电桩、移动式充电设施、随车充电设备等。
中证报指出,公告设置了1年5个月的过渡期,明确自2025年3月1日起,有关认证机构开始受理认证委托;自2026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同时在确保认证质量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积极采信企业已有的国际认证等检测认证结果,降低企业认证成本、缩短认证时间。
我国现存充电桩相关企业数量超过了51万家,大多数是近两年新增的中小企业,其中不乏存在对充电产品研发投入不足、对充电系统的整体性要求认识不足、对充电桩技术标准的把握不严的情况。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既有利保证充电桩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又有利于淘汰落后产能,利好产业链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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