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序拓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收购的金融不良资产范围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答记者问。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办法》有序拓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收购的金融不良资产范围,允许其收购金融机构所持有的重组资产、其他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资产等,助力金融机构盘活存量,释放更多信贷资源投入到国家政策方针重点支持领域。同时,为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一步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办法》明确界定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收购标准,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切实发挥金融救助和逆周期调节功能作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