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再回应小米电风扇侵权官司


7月10日午间,格力再次发布声明称,“小米官方旗舰店”销售的产品“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侵犯了格力相关专利,该侵权产品的委托方为“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制造商为“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制造商已更名为“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向格力支付185万元。该声明同时备注:“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的“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8.0439%的股权。 7月9日,格力电器曾对外披露与小米电风扇知识产权官司的最终结果。格力电器称,近日,我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6月18日出具的【(2023)最高法知民终1123号】法律文书,该文书要求本案涉及侵权的米家小米电风扇不得再制造和销售,侵权人向格力电器支付人民币185万元。针对格力电器发布的相关消息,小米公司发言人在7月10日上午回应称,经查,我司并没有收到有关电风扇(归属环境电器)的诉讼。(全天候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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