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股东大会通过
贵州茅台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会议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对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8.76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将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举张德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贵州茅台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会议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对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8.76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将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举张德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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