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9月1日起对吉林省籍氢能车辆免收高速费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氢能车辆行驶吉林省高速公路实施优惠的通知》。《通知》指出,2024年9月1日0时至2026年8月31日24时,安装ETC套装设备的吉林省籍氢能车辆,在吉林省各高速公路收费站间点对点免费通行,相应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由省财政统一支付。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氢能车辆行驶吉林省高速公路实施优惠的通知》。《通知》指出,2024年9月1日0时至2026年8月31日24时,安装ETC套装设备的吉林省籍氢能车辆,在吉林省各高速公路收费站间点对点免费通行,相应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由省财政统一支付。
联系邮箱:op@xuangutong.com.cn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30
风险提示: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汇金路590号宝龙广场B座502
沪ICP备14046450号-6
沪公网安备31011802004900号
© 2016 - 2025 上海证券通投资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微信公众号
选股通APP
官方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