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拟调整,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日公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20%的首付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30%的首付款。采用住房抵押担保方式的,抵押值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政策保持不变。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日公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20%的首付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30%的首付款。采用住房抵押担保方式的,抵押值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政策保持不变。
联系邮箱:op@xuangutong.com.cn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30
风险提示: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汇金路590号宝龙广场B座502
沪ICP备14046450号-6
沪公网安备31011802004900号
© 2016 - 2025 上海证券通投资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微信公众号
选股通APP
官方客服